公 告
一、中绿北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依法召开股东会议,撤销汪涵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
二、中绿北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公章已声明作废。
三、中绿北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法人汪涵,未经绿色农业特产发展中心和中绿北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及股东会决定擅自成立分公司,这与绿色农业特产发展中心和中绿北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没有股权关系和其它关系。
四、凡是以中绿北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或成立分公司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原法人汪涵自负。
联系和举报电话010一84885206
特此公告
绿色农业特产发展中心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