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北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绿北方)原经理、法定代表人汪涵在担任相应职务期间,在未向执行董事及股东会同意前提下利用法人便利私自将中绿北方控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及其下属近60余家公司股权转移至中绿北方公司名下,同时汪涵私自携带公章离开公司、之后失联,我中心于2024年7月10日在北京日版紧急登报印鉴遗失作废公告,同时提前15天通知召开股东会,汪涵本人未到场。
我单位按照约定于7月20日召开股东会、有效股权为99.98%符合公司法相关要求,拥有绝对决策权。经会议表决解聘汪涵公司经理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并安排本次股东大会将紧急排期登报公示。
我中心严正声明要求立即停止假冒我中心及所属单位的不法行为,我中心已向有关部门报案、举报。同时提醒任何个人及单位有仍冒充我单位进行不法行为导致利益损失即使向公安机关报案。
举报电话:010-84885206
特此声明!
绿色农业特产发展中心
2024年7月29日